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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东方集团及子公司年度零星工程结算复审服务项目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1浏览次数: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增加“转账、电汇”两种形式。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盐城新区支行;账号:1109664109200888870)。投标保证金申请单位及账号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给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上述材料无需封装,直接带至开标现场)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由2026年7月23日9时00分调整为2026年7月24日15 时 00 分。

      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作同样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盐东方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21 日